关于科研系统上传科研成果的通知
关于科研系统上传科研成果的通知
各系部、处室:
按照院领导的指示🏥,实现无纸化办公是定势。今后🍗,人事系统、科研系统、教务系统等数据相互关联,无纸化办公的数据来源,就来自于大家上传的各项数据。如果大家前期上报的数据不真实,不全面,将会影响到个人的切身利益、乃至学院的各项工作推进🪴。为推进科研系统的无纸化办公进度,请系部、处室科研秘书,通知所辖人员将科研成果上传到科研系统,科研秘书进行审核。目前只有公共基础部、纪检监察室上传了科研成果,其他系部、处室尚未上传🕕。注意👵🏿:
1.请大家通知到每位教师,在上传科研成果时,系统中需要填写的🧑🦱,尤其是红色星号标识的选项都要填写进去,如:期刊名称、类型、页码🏏♒️、上传封面、目录页等,一定要填上;
2.2023年1月1日至今的科研成果是指已刊发,且已收到的期刊、专利、著作等(如今年已定版,但是还没刊发出来👩🏿🦳,没有收到原件者不在本次统计的范围内);
3.科研秘书在审核过程中🌠,请严格把关,信息不全者,退回修改。如果有疑问,及时与科研处联系🤸🥃;
3.科研数据上传截止时间是2023年12月10日必须上传完毕🏊🏽,科研秘书审核完毕⛹🏽。如果系部🧑🦳、处室存在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科研成果的🙋♀️✝️,请在群里或者单独报一下;
4.各系部、处室,如存在2023年1月1日至今已有科研成果隐瞒不上传系统者🪙,后期发现🕵🏿♂️,将写情况说明◼️,系部💾、处室负责人签字后交至科研处。经科研处同意,方可录入系统。否则,不予录入科研系统。
科研处
2023年11月27日
终审:科研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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